网友评论

我也评两句

评论: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,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金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。2009年7月李某19周岁,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,合同分批履行。李某在

查看原文
如您想需要知道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,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金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。2009年7月李某19周岁,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,合同分批履行。李某在这道题的答案或者更多相关题目的答案,请关注快跑搜题,输入题目即可得到答案,祝您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。

 评分: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
平均得分: 0 分,共有 人参与评分
   网友评论
   

   

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   

   我也评两句 用户名: 密码: 验证码:           还没有注册?
匿名发表